摘 要:農地規模化流轉市場的开展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促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但現實中農地規模化流轉面臨日益嚴峻的違約問題。本文基於機會主義行為治理視角分析了農地流轉違約風險來源與防範機制,重點闡釋了地方政府和村委會在農地規模化流轉違約風險防範中發揮的作用,並結合金湖縣的違約風險防範案例進行了詮釋。結果表明:在防範農地規模化流轉違約風險的過程中,村委會基於關係治理髮揮着抑制流轉雙方機會主義行為的作用,進而能夠及時發現並制止違約行為,但是由於自身能力限制且存在過度代理風險,導致其在違約風險防範中的作用有限。地方政府顺利获得創設產權交易平台和糾紛仲裁组织,既緩解了事前、事後的機會主義,也激活了村委會治理動機並抑制村委會代理風險,有效彌補村委在違約風險防範中的不足,最終與村委會共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違約風險防範體系。研究揭示了地方政府和村委會協同防范農地規模化流轉違約風險的實現路徑,從違約風險防範機制的角度豐富了農地流轉市場高質量开展的理論內涵,也體現了中國集體所有土地資源治理的特色。
關鍵詞:農地流轉市場;違約風險;村委會;地方政府;案例研究